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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存量房(二手房)交易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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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8 02:44    点击数:78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住建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明确中介结构是否具备有关证照

建议聘请证照齐全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及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市民可通过登录“佛山市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zz/web/index.do)输入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即可查询到该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办理诚信备案。

二、明确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明确房屋是否在租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并生效的租赁合同,因此建议交易前明确是否标的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等。

四、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应约定正式的成交价格、交易税费负担方式等。

五、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不按约定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切实维护权益。以贷款方式购买的,建议卖方尽早确认买方是否能被同贷。

六、明确过户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准确的过户时间。

七、明确房屋交付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应确保房屋产权完整,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以及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八、明确户籍问题

房内户口未迁移,新户口迁入将存在入户障碍,同时对房屋本身的财产权利也可能造成一些不确定影响,如未来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因此,建议购房前确认房内户口状况。

九、明确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应对违约行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或给付、免责情形等明确约定。

同时,合同应明确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仲裁,双方可自行约定。

佛山市禅城区房产交易过程中,如需咨询或投诉的,市民可联系如下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

0757-83879652

2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

0757-82720226

3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

12358

4

禅城区税务局

12366

5

佛山银监分局

82732356

6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329或12345

7

公安部门

110

8

市民热线

12345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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