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企业未落实南海区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南建设函〔2018〕582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化解房屋市政工程欠款和劳资纠纷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67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细化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4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及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对全区在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传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部分镇(街道)检查通报如下: 一、我局对西樵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我局的两起通报(详见附件1、2)提及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的企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诚信扣分5分处理。 二、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辖区内在建在监房屋市政工程落实用工实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的检查并在下月10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通报给我局,我局根据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通报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全区通报表扬或批评处理。 三、各建设、监理、施工要积极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细化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431号)等文件要求,务实落实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度。我局及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对全区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向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按月通报检查情况,对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工地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诚信扣分处理,对能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并向我局或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申请,经确实的,我局进行全区通报表扬诚信加分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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