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微信版 注册 登录
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工程担保网

上海发文:投标人须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签,可拒收标书

字体- 字体+
日期:2019/06/19 16:19    点击数:5304    来源:上海市住建委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    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签署承诺书,可拒收投标文件。    不签署承诺书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将对该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投标人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的,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代表将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一并被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上一篇】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 【下一篇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图片新闻

最新动态

技术支持:Zyyeasy@163.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8048976号粤ICP备18048976号  网站访问次数:
Copyright © 2018-2025 http://www.zggcd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谢谢!
联系电话:0757-83303138 传真:0757-83303136 E-mail:fsgcbzjxh@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佛山金葵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