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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新规:工程保证保险可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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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09 18:53    点击数:190   

近日,贵州省发布新规,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用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为施工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资金管理方式。

一、工资保证金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工资保证金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专设账户,并按照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付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产生的补偿。

二、替代方式及相关要求

施工企业可选择由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办理参照银行保函规定执行的工程保证保险,以替代工资保证金的存储要求。

三、存储比例及优惠政策

  1.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存储,单个项目存储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

  2. 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内,如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从第二个工程起,存储比例降至1.5%。

  3. 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且施工企业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工程,可免除工资保证金存储。

  4. 对于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新开工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降至0.5%;连续3年保持合规且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制度的,可免存工资保证金。

四、失信惩戒机制

  1. 若施工企业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前2年内曾发生工资拖欠,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至3%。

  2. 如企业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储比例提高至4%,且存储金额不设上限。

五、保函要求

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受益人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函性质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此举旨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有效落实,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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