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临近,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再次进入预警期!历年来,每到年关将至,岁末临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总是频频发生,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令人痛心不已。尽管全国各地监管部门每逢年底都会加大相应的监督管理力度,但违规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仍是不断,究竟缘何至此?
众所周知,当下国内建设施工模式受客观因素影响大,如气温、雨雪风沙等。岁末隆冬,气温低、冰雪天气多,这在客观上对正常的建设施工造成了风险因素。
同时,临近年关,人们的思想管理容易进入松懈麻痹的疲劳期,无论监督管理人员还是施工建设人员都如是,这是人之常情。但对于本身就具有高风险性质的建筑施工行业,明显是极为不利的。
“年终”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各大企业的全年生产规划都将在这一时间节点收尾,全年绩效成绩很大程度上就看年终收尾顺不顺利。进度达标的自不必说,进度迟缓的则不可避免的在这一时间加班加点,由此出现违规调整工期进度,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效率优先,安全靠后,必然导致安全事故风险因素加大。
逐利之心蒙蔽了相关人员的安全施工生产意识,致使其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铤而走险。
一项工程是有合理工期的,具体建设周期是根据科学规律安排的。一旦随意压缩工期,就会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加风险几率。早在2004年住建部就下发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2009年,七部委下发通知,严禁相关人员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地方监管者与施工管理者都并未将其当成重点,疏于监督管理。部分人员为节省工程开支、追求工程业绩,不顾相关规定,擅自修改工程进度,在年底前拼命赶工期、抢进度,形成建设工程施工事故易发、多发时间段。
另外,众多安全事故原因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现象,也是长期影响建筑市场正常规范秩序的顽固问题。工程项目几经转手,分包商、大包工头、小包工头层层逐利,剥弱着有限的工程款,转而在工程材料上偷工减料,节省开支,增加工程事故风险。
综上所述,造成年末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既有特殊时期重点突出的赶工期、抢进度问题,也有长期存在并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转包、分包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遏制年终这一特殊时期内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诱因,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特殊时期须重点监管 行政手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体制下,当“看不见的手”无法有效发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作用时,国家应以宏观调控、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形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体到当下的施工安全事故问题上,各地相关部门应以特殊时期重点监管的原则,对年终建筑市场加强监督管理。
一、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监管部门应切实深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建设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如:是否赶工期组织生产、是否违反作业规程、是否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等。尤其对于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一经发现违规施工应严肃处理,杜绝建设施工中的侥幸心理。需要注意的是,加强监管力度不是提倡“一刀切”,应做好相关监管工作的规范指导。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制
住建部2014年发布文件明确指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明确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严查落实情况。如建设项目经理是否存在长期不在岗情况、监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标准、施工前技术人员是否切实履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环节是否遵守相应施工规范、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四库一平台,加强事后核查机制,有效校验核查各工程项目承保主体企业资质。加快质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试点、完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重点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大力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此外,建设工程项目因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本身具有高风险行业特点,因此加强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事故风险,也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的一环。近年来,在保险行业的参与下,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得到有效发展,但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风险把控能力,仍应加大工程保险的推进力度。
加强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完善建筑市场秩序体系建设
实践证明,建设工程保险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避免和减少建设工程事故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工程保险中的工程保证保险为例,保险公司通过工程保证保险参与建设工程的风险把控:事前,在投保审核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方提供的企业信息、施工合同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对投保方进行评估,确认其信用与履约能力;事中,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调研,并通过出具风险防控报告形式帮助建筑企业减少工程建设风险。
此外,应用工程保证保险中的履约保证保险,还有助于强化施工监管,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的监管和赔偿,能在施工环节遏制转包、违法分包现象。
年终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既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负责,也是对建设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负责。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措施、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为追逐利益而不顾建设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年终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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